扬州疫情最新消息今天/扬州疫情最新通报今天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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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扬州毛老太最终判决结果为: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毛老太,本名毛某宁,女,64岁,户籍地为南京市秦淮区,居住地为扬州市广陵区。2021年7月21日,毛老太从南京禄口机场乘大巴到扬州,住在其姐姐家。
扬州毛老太最终判决结果是被批捕,并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提起公诉。毛老太的案件发生在扬州疫情期间,她因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前往扬州,并未按照扬州当地防控要求向社区报告,同时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导致扬州疫情扩散蔓延,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扬州毛老太最终因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毛老太的案件是在新冠疫情期间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件。
毛老太最后的判定结果就是需要承担她自己做出的事情的后果。一是警方已经明确表示要对毛老太刻意隐瞒事实,导致疫情扩散的问题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正在南京公共卫生中心的毛老太应该已经知道这些,舆论和警方的压力对毛老太的心理肯定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这肯定会对尚在救治中的毛老太产生心理压力。
扬州的毛老太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毛老太在扬州疫情期间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离开封控小区前往棋牌室打牌,并在被要求居家隔离后仍然违规外出购物,导致疫情扩散。她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了刑法,因此可能会受到较重的刑事处罚。
扬州疫情的起始时间为7月28日,当时一位来自南京江宁的64岁女子毛某宁,未遵守封控管理措施,于7月21日乘坐大巴前往扬州,并入住其70岁姐姐家中,随后其姐姐也被确诊。
扬州此轮疫情开始时间为7月28日,来自南京江宁的64岁女子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居住地,于7月21日乘大巴到扬州,住到其70岁的姐姐家,此后她的姐姐也被确诊。7月29日,扬州市报告4例本土确诊病例,4人均年过七旬,均在7月21日至24日期间到毛某宁曾去过的秋南苑内棋牌室打牌。
2021年7月28日,扬州报告了本轮疫情的首次病例。 疫情源起于一位64岁的南京江宁居民毛某宁,她未遵守防疫规定,于7月28日乘大巴前往扬州,并入住其姐姐家中。 毛某宁的姐姐后来也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
家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新盛社区的刘女士也告诉记者,7月28日去做核酸检测,当时核酸检测的场面非常混乱,大家排队一个挨着一个,完全没有一米线的概念。“现场没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在维持秩序,前来做核酸的群众也没有自觉间隔‘一米线’距离的意识。
非常的危险,工作人员需要长时间的接触许多人,所以被感染的几率也会增大,很容易导致感染。
扬州市广陵湾镇金融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诊断出一例新的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已给23人造成严重后果。在这起传染病事件中,广陵区和汉江区的许多领导干部因防疫工作不力而被追究责任。广陵区万头镇莲河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检测点多人密切接触感染。
相关情况在这个核酸检测点中,这名工作人员王某密切接触的人员比较多,而且当时他正是维持核酸检测现场秩序的志愿者,有许多村民向相关人员还原了检测时的相关情况。因为当时环境样本大多数呈阳性,所以村民正在被集体转移,然后再相应隔离。
这个检测点变成一个感染点,说明当时的防疫工作并没有做好,造成了聚集性感染。
1、女子从南京中风险地区到达扬州之后,故意隐瞒南京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多次拒不配合调查,已经触犯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情节严重,需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名女子难逃牢狱之灾。
2、根据我国刑法扬州老太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根据我国刑法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毛老太未满75周岁,因此不符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条件。
3、依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看来,对于毛老太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已经是比较明确了。
4、一般都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到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8月17日上午,扬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市政府举行第十九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劲松通报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防控情况。
5、毛老太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涉妨害传染病防治被批捕, 她将面临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事处罚。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一些爱好,但是疫情当前,对于一些聚集性的爱好应该及时摒弃,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避免疫情传播现象的产生。
6、疫情当前必须要引起重视,2021年夏天隐瞒行程引发扬州疫情的毛老太被批捕,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在这次的事件中,这名老太太心存侥幸心理,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将接受法律的严惩,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这名女子很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